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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深圳市“机器人+”应用示范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16 16: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培育我市机器人应用示范标杆企业,支持企业持续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动我市机器人产品从“造的好”向“用的好”加速迈进,拓宽加深机器人产品在千行百业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现开展深圳市“机器人+”应用示范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和方向

  本次征集领域涵盖制造业、农业、建筑、能源、商贸物流、医疗健康、养老服务、教育、商业社区服务、安全应急和极限环境应用等十大领域以及创新应用领域,具体方向详见附件。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行业影响力。

  (二)申报的“机器人+”应用示范案例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性、场景适配性和模式创新性,涉及的关键技术应处于业内领先水平,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单位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经验。

  (四)每家单位申报应用示范案例不超过3个。已列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智能机器人应用示范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当中的案例不再重复申报,详见(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0633040.html)。

  三、征集流程

  (一)线上征集。本次征集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委托深圳市机器人协会具体执行,申报单位按照附件要求填写表格并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深圳市机器人协会联系人:康老师15095374032;邮箱:1486261928@qq.com。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18:00,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案例审核。我局将对申报案例进行汇总审核,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三)宣传推广。最终遴选出一批具有带动效应和示范意义的“机器人+”应用示范典型案例,并印发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机器人+”应用示范典型案例征集须知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88101243)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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