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各企业高度重视、超前谋划,提前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深圳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三)对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以及新一轮第一、二批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支持方向
申请企业须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提出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下简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下简称“一强”)的推进计划。
(一)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二)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提出总体绩效目标和分年度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实施期不超过三年(项目起始时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终批复时间为准)。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3月上旬完成材料准备。我局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提交材料具体时间。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二)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表;
(三)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
(四)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表;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成立至今有被收购、合并等影响判断从事细分市场年限的事件,请提供说明,以综合判断截至2025年末从事细分市场年限);
(六)2023年、2024年、2025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如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报,员工数量需包含所合并子公司人数,一并提供子公司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七)2023年、2024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备案赋码,内容需包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研发费用等,如未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则须补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八)主持、参与标准制定的清单及佐证材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关键页面);
(九)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十)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证书扫描件;
(十一)有效发明专利并实际应用数量佐证材料(提供有效发明专利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专利名称及专利号。境外发明专利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十二)与行业龙头企业直接配套情况佐证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等);
(十三)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佐证材料(提供认定证书或文件等);
(十四)主导产品“补短板”“填空白”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十五)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先进性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十六)产业链配套、发挥强链补链稳链作用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须提交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
(一)纸质材料,按照正式申报通知时间要求报送至所在区相关部门。
1.《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另做封面,信息表与附件合并胶装,一式2份。
2.全套申报材料一式1份。将“四、申报材料清单”中所列各项内容及佐证材料按照清单顺序,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胶装。
(二)电子版材料,按照正式申报通知时间要求发送至所在区申报邮箱。
按照“四、申报材料清单”所列各项材料内容及顺序,将全部电子文件压缩打包,并以企业全称命名。(其中1.《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2.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3.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4.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表,需分别提供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
(三)各区申报联系方式
六、各区初审
各区相关部门加强动员,组织辖区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自主申报和财务数据真实性审核力度,确保企业信息表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按时将符合条件企业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推荐,并报送企业完整申报材料。
七、遴选推荐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成长性、所属领域、产业链配套、“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等方面对各区推荐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企业参加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申报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企业如有申报问题,请与各区相关部门联系咨询。
(二)相关申报要求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正式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2.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3.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
4.深圳市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表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