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工作部署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租赁办法》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开展前海博物馆周边配套提升项目土地租赁规划研究工作。该事项已经我局审议原则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有关规定,对前海博物馆周边配套提升项目土地租赁规划研究方案公示如下:
一、土地租赁规划研究方案
前海博物馆周边配套提升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前湾片区八开发单元,土地租赁规划研究范围主要包括08-02-02、08-02-04、08-02-06、08-02-07、08-03-02、08-03-04等地块及部分城市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44700.32平方米,其中文体设施用地(GIC2)103516.7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S2)41183.62平方米。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上公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qh.sz.gov.cn/
(二)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4日止。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3月1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前海博物馆周边配套提升项目土地租赁规划研究方案及指标一览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联系人:魏工,联系电话:0755-8810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