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边坡工程)(龙岗段)拟临时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楼
2.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6路9号
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A栋
4.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边坡工程)(龙岗段)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中浩二路28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林业科1606室,肖工;联系电话:0755-28903614;并在信封上注明“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边坡工程)(龙岗段)拟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gglj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边坡工程)(龙岗段)拟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6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深圳中部换流站)(边坡工程)(龙岗段)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