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评估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深圳市教育局市属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评估管理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工作内容
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指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文件精神,根据深圳实际,协助深圳市教育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评估管理相关工作。具体事项为:
1.协助我局指导市属培训机构开展安全自查自报工作,并将自查自报情况纳入安全考核内容;
2.协助我局对市属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提供整改意见;
3.协助我局对市属培训机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
4.对市属培训机构安全评估管理工作分季度、年度出具评估报告,并向我局提供咨询意见;
5.协助我局做好市属培训机构安全评估其他相关事项。
(二)项目交付成果
配合完成《深圳市教育局市属培训机构安全评估管理工作季度评估报告》《深圳市教育局市属培训机构安全评估管理工作年度评估报告》,完成《深圳市教育局市属培训机构安全巡查工作台账》,所有成果须符合委托方要求及行业研究规范。
三、经费预算与服务期限
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税),拟与中标单位签订一年合同。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按年续签合同,服务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具备与项目要求相关的工作资质;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进行填写)。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近三年内如有相关领域/项目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含合同首页、项目标的信息页、盖章页、签订时间等信息);
(六)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情况说明(含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社保证明等);
(七)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八)违约承诺书(内容须包括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保证措施等);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2026年深圳市教育局市属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评估管理项目”字样,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招标文件提交
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2月14日(星期六)下午6点前,将投标资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纸质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以下地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七、评审及公示
我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评估投标单位,确定一家承办单位。我局将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协议。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67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pxjg@sz.edu.cn;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21952。
深圳市教育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