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深圳市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工作。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环境管理和决策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证技术审查的科学、公平、公正,我中心建立了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技术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拟更新和补充专家库专家人选,望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我中心对入选专家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参加技术审查的专家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并对专家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入库要求
入库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熟悉生态环境领域的国内外发展状况;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敢于承担责任;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关职业技术资格,且在相应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四)熟悉生态环境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身体健康,能够按要求承担技术审查工作。
(六)环评技术审查类专家资格要求。熟悉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等相关领域技术方法,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相关技术审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须提供从事编制报告书或者评审报告书的相关材料)。
(七)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评审类专家资格要求。熟悉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熟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掌握相关技术审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须提供从事污染处理设施研究或建设或运维或市级以上资金评审工作等相关材料)。
(八)危废经营许可技术审查类专家资格要求。熟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有关标准、技术规范,掌握相关技术审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须提供从事危险废物行业研究或管理工作3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专家入库方式
有意入库的新专家,请如实填写《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技术审查专家申请表》(excel版)后,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2月6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技术审查专家申请表》(excel版)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发至邮箱(zhuhualang@meeb.sz.gov.cn)。
三、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入库专家的单位、职称、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动的应主动申请更新;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移出专家库:
(1)一年内被通报两次或入库以来累计被通报三次;
(2)与被审查对象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审查公正性的情况,未主动提出回避的;
(3)泄露在审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的;
(4)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影响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的;
(5)其他对审查工作负面影响大的不当行为。
(二)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工作有关信息,如因工作失误泄漏造成严重后果或因泄密导致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相关说明
(一)已在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技术审查专家库(原深圳市生态环境技术审查专家库)的专家无需再次提交申请(专家单位、职称、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动的可重新填写申请表);
(二)专家在特长专业领域内最多可选择三个类别领域,每项类别最多选三项特长专业(均需提供从事特长专业的证明材料)。
(三)本次征集紧缺专业为生物制药、新污染、有机废气治理、地下水环境预测与评价、土壤环境预测与评价、电磁辐射等,我中心将根据本轮专家申请的总体情况,经内部审核,择优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在申请受理截止后一个月内通过短信通知入库专家本人,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技术审查专家申请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
2026年1月5日
(联系人:朱华浪,电话:0755-2388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