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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征集优质企业充实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2-10 14: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各有关机构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工作部署,根据《深圳市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行动计划(2025-2027年)》(深工信〔2025〕44号)要求,我局牵头构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发现和培育壮大机制。为充实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优质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基本条件

  (一)申请入库主体位于深圳辖区内,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申请入库主体所属行业和细分领域符合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方向以及其他新兴产业导向。

  (三)申请入库主体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请入库主体符合《深圳市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遴选评价指标体系》(附件,以下简称《评价指标》)相关遴选评价指标。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向辖区企业广泛宣传,并积极推荐符合《评价指标》的企业入库培育。

  (二)请各创投风投机构、行业协会等推荐符合《评价指标》的被投企业、会员企业,并督促入库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请有意参与年度瞪羚、独角兽企业(潜在、种子独角兽企业)遴选评价的企业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入库申请,前期已入库培育企业于该日期前完成数据和信息更新。填报路径:登录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官网(网址:https://zxqyj.sz.gov.cn/)右下角“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按步骤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企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如实填报信息并根据需要提供资料即可,不建议、也不需要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四)我局指导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深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合头部创投机构、专业咨询机构、高端智库和行业协会等权威专家组建新一届深圳市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委员会,负责瞪羚、独角兽企业遴选评价工作。所有企业需完成入库申请方可获得评定,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委员会将走访调研入库培育企业核实相关数据和信息,根据《评价指标》形成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榜单。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遴选评价指标体系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申请入库咨询电话:1914778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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