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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减免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1-21 09:1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核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厂生产用水主要用于设备发电、机组冷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循环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通过厂区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道,排口处设有电磁流量计。生活用水通过厂区总排口(与生产用水共用排口、电磁流量计)接入市政污水管道。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我局同意减免该司生产用水污水处理费,减免后污水处理费按照电磁流量计显示的量值征收,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正常征收。期限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11月24日,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水务局。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1日

  联系人:张俊武

  联系电话:8307782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深圳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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