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申请变更深圳市职教园公共配套设施(一期)中G10221-0630、G10221-0631、G10222-0142三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我局已受理其申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申请的G10221-0630、G10221-0631、G10222-0142三宗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其中:G10221-0630号宗地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5YG0006537号),G10221-0631号宗地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5YG0007552号),G10222-0142号宗地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5YG0008556号)。来文单位申请变更上述三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建筑分项指标等内容。
二、变更内容
(一)变更G10221-0630号宗地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分项指标内容
将“规定建筑面积:13068.00㎡,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13068.00㎡”调整为“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3068.00㎡,其中:文化设施:13068.00㎡”。
新增备注:“原规划设计要点批复(编号:LG202500101)作废,以本次规划设计要点批复为准”;“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5YG0006537号)作废”。
(二)变更G10221-0631号宗地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分项指标内容
将“规定建筑面积:4509.00㎡,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4509.00平方米”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4509.00㎡,其中:文化设施:4309.00㎡;其他配套辅助设施:200.00㎡”。
新增备注:“原规划设计要点批复(编号:LG202500100)作废,以本次规划设计要点批复为准”;“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5YG0007552号)作废”。
(三)变更G10222-0142号宗地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分项指标内容
将“规定建筑面积:9264.00㎡,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9264.00㎡”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9264.00㎡,其中:文化设施:7200.00㎡;附建3班幼儿园:1164.00㎡;社区警务室:454.56㎡;便民服务中心:445.44㎡”。
新增备注:“原规划设计要点批复(编号:LG202500102)作废,以本次规划设计要点批复为准”;“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5YG0008556号)作废”。
三、公示渠道
(一)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岗大道347号一栋1楼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共10个自然日,自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林工;联系电话:0755-28923346;并在信封上注明“变更G10221-0630、G10221-0631、G10222-0142三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变更G10221-0630、G10221-0631、G10222-0142三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