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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1-11 09: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业人才:

  为规范我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科学、公正、专业、高效,根据《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组建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数字政府业务专家:熟悉公共服务、城市安全、城市治理、经济运行、生态环境、司法执法、医疗卫生、教育服务、政务办公等数字政府相关领域的业务专家。

  (二)人工智能技术专家:精通人工智能研发应用、人工智能语料和训练数据建设应用领域,熟悉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具身智能与机器人的研发应用,以及语料和训练数据的质量评估与应用成效验证等工作的技术专家。

  (三)财务专家:熟悉国家科技经费、专项资金审计政策,且从事财税或相关审计工作的专家。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专家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3.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

  (二)专业条件

  1.参与评审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的数字政府业务专家应实际从事数字政府相关领域工作不少于3年,且政府部门专家应为相关领域的在职人员,企业等机构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博士学位。

  2.人工智能技术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从事人工智能大模型、具身智能与机器人、行业应用开发等工作,以及人工智能训练应用相关语料和数据建设、应用、评估评价领域工作不少于3年。

  3.财务专家应熟悉国家科技经费、专项资金审计政策,具备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不少于8年。

  三、征集方式

  鼓励各单位积极动员、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入库。同时,欢迎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自荐申请成为评审专家。

  四、征集程序

  (一)信息填报

  申请人填写《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申请表》和《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评审专家承诺书》(见附件1-2),并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任职证明、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扫描件。

  (二)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或主动邀请的对象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专业能力、道德品行等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推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资料提交

  上述资料经申请人填写签字、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压缩打包,文件命名为“姓名-单位-专家类别(数字政府业务专家/人工智能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统一发送至邮箱:szaikfcj@sz.gov.cn。联系人:李老师,马老师,0755-88121826。

  (四)审批入库

  我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入库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首批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之后常态化接收入库申请。

  (二)我局将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并根据项目评审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专家需定期更新个人信息。

  (四)已通过人工智能语料券评审专家征集公告提交申请的,无需重复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申请表

  2.深圳市政务人工智能开放场景应用专项资金评审专家承诺书

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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