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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引导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贸易型总部企业,支持贸易龙头企业发展,现决定将2025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及受理延期,具体如下:
一、网络填报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10日18:00;
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12日18:00。
特别提醒:请各申报单位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有误信息无法退回修改。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