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深圳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局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有关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长期沉淀资金未清理核实的整改情况
我局已全面梳理实有资金账户中的长期沉淀资金情况,并已于2025年6月将涉及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结转结余未上缴财政的整改情况
我局已全面梳理实有资金账户中的结转结余情况,并已于2025年6月将涉及的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我局将一如既往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