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深圳市气象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区域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
二、作业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依照天气条件适时开展。
三、作业设备
WR型火箭发射架、WR-98型火箭弹/BL型火箭发射架、BL-1A型火箭弹。
四、注意事项
(一)专用人工增雨火箭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在作业区域内(离作业点半径10公里左右范围内),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立即向深圳市气象局或辖区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
联系电话:0755-88398197,联系人:郭晓坤。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气象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