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药检院”)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员额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市药检院是法定的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和科研于一体的专业检测机构,业务领域涵盖国家、省、市监督、评价、应急检验,进口检验,国际组织委托的检验与科研,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与检验研究,培训教育及技术检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技术平台建设等。实验室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各类大型精密检验仪器5000余台/套,固定资产14.4亿元。拥有WHO-PQ认证专家、欧洲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级省级评审检查员、博士生及硕士生导师等各类专家群体。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公开选聘5名员额制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及科研工作。
(二)岗位类别:员额制。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五)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员额制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人员。薪酬按员额制工作人员薪酬方案等相关政策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范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并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专业: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企事业单位人事招考服务平台(https://www.hr-exam.cn/exam/35/5/apply),按系统指引完成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双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验证报告(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岗位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不限于社保缴纳证明、聘用合同、公司出具的工作/离职证明(需体现满足工作年限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等。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五)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9月16日9:00至9月1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人员需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职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录职位要求不符,导致后续环节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在资格初审时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5.应聘人员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暂定9月下旬举行,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入围面试规则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为现场审核,需提供全部报名材料原件核验。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市药检院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五)面试成绩的计分方式和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评分采取“有效平均法”即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的平均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九、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市药检院将办理员额聘用手续,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十二、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员额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制度》保障和执行。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
十三、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咨询。报考岗位相关问题:0755-83799045;报名系统相关问题:0755-28704850;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二)招聘公告由市药检院负责解释,监督、投诉电话:0755-26031962。
附件:1.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