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排水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龙岗排水维修养护中心临时用地转短期租赁手续,经核查,该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对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一、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经核查,龙岗排水维修养护中心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总用地面积为8940.02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均为地上占用),该地块用途为龙岗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中心。本项目无新建、扩建等内容,无永久建筑,主要用于停放大型应急排涝防汛设备、车辆维修、三防物资仓库以及日常办公、培训。
本次建设内容均属于市政公用设施,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规定,该项目符合“市政公用设施”准入类型。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实地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植物园路与大浪路交叉口西北380米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9月14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周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21;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排水维修养护中心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排水维修养护中心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