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利用道路资源,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针对相关单位关于撤除道路停车设施的意见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相关路段开展了实地调研,并会同市公安交管局依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及深圳市《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DB4403/T 172-2021)规范要求,决定撤除上述9个区(新区)24条路段共计552个路边停车泊位(详见附件)。
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撤除上述9个区(新区)部分路边停车泊位情况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福田区等9个区(新区)部分路边停车泊位撤除情况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