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93号)和《广东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粤粮规〔2023〕1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申报核查工作。经审核,现将深圳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姓名需手写),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21
邮编:518035
咨询电话:88125762;88125723
咨询邮箱:lswzcb@fgw.sz.gov.vn
附件:深圳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拟入选名单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