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落实《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深府办函〔2023〕30号)关于建立深圳市智能建造领域专家库的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公开征集第二批智能建造领域专家并更新在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第二批智能建造领域专家
(一)征集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智能建造装备、智慧监管等智能建造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与管理或理论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
4.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在相关领域拥有发明专利,或参加过国家、省市级重大课题研究、标准规范编制;
5.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6.熟悉智能建造领域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等。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或其他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专业能力、代表性工程业绩、参与课题研究、标准规范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和材料的要求,填写《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在申请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单位公章需一致。申请人、推荐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已在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库中专家无需填报。
2.请各申请人于2025年8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5008号莲花大厦东座12层1209,电子版材料(word版表格及书面材料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cjzxtgk@zjj.sz.gov.cn,邮件请注明“智能建造专家申请+单位+姓名”。
二、更新在库专家
已在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库中的37名专家(附件2)请填写《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信息更新表》(附件3),更新完善基础信息,填报主要业绩及工作情况,并于2025年8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信息更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5008号莲花大厦东座12层1209,电子版材料(word版表格及书面材料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cjzxtgk@zjj.sz.gov.cn,邮件请注明“智能建造专家信息更新+单位+姓名”,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资格。
我局收集汇总申请第二批智能建造领域专家申报材料和在库专家更新材料后,将对申报专家及在库专家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最终专家名单。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健华,联系电话:83788821、13613021375)
附件:1.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
2.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库(第一批)公示名单
3.深圳市智能建造专家信息更新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