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需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坪山段(新增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址
本次公示采用网上及现场展示方式。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s://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和https://pnr.sz.gov.cn/ps/(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现场展示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田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示(宣传)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特此公示。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52
电子邮箱:psgljstdhk@pnr.sz.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坪山段(新增用地)永久使用林地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