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十一高配套边坡治理工程拟申请临时用地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将项目申请选址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三十一高配套边坡治理工程拟申请临时用地位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青云路,盐田高级中学西侧,使用单位为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临时用地面积为2978.5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深圳市三十一高配套边坡治理工程拟申请临时用地全部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占用面积为2978.5平方米,拟申请占用2年,具体详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路10号一楼
(二)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青云路尽头(盐田高级中学后门)
(四)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s://pnr.sz.gov.cn/yt/
(五)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路10号201室;收件人:康工;联系电话:0755-25362480;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三十一高配套边坡治理工程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字样(送达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kangq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深圳市三十一高配套边坡治理工程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6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三十一高配套边坡治理工程临时用地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