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广东省商务厅经管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广东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8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对外贸易处,88102457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88127065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13
邮编:518035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拟资助项目公示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