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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钢便桥工程(一期)、(二期)两项目海域使用权续期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6-20 11:5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钢便桥工程(一期)

  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钢便桥工程(二期)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钢便桥工程(一期)、(二期)均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内。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钢便桥工程(一期)续期内容为玻璃围涌钢便桥,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钢便桥工程(二期)续期内容为北部进场道路钢便桥1、沙福涌钢便桥。

  (二)用海概况

  (1)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钢便桥工程(一期)

  项目用海面积0.6149公顷,申请续期9个月(至2026年3月23日),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中的“跨海桥梁、海底隧道”(二级),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中的“路桥用海”(二级),用海性质为公益性;

  (2)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钢便桥工程(二期)

  项目用海面积1.2701公顷,申请续期3年10个月(至2029年4月23日),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中的“跨海桥梁、海底隧道”(二级),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中的“路桥用海”(二级);用海性质为公益性。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示时间及网站

  (一)公示时间:10个自然日,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二)公示网站: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官网(http://qh.sz.gov.cn/)。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意见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反馈意见。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8105172

  电子邮箱:lihs@qh.sz.gov.cn

  附件: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钢便桥工程(一期)、(二期)两续期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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