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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东部华侨城大侠谷南区《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H-2009-0016号)变更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5-08 11: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东部华侨城大侠谷南区(宗地号J402-0131)位于盐田区东部华侨城,为推进东部华侨城项目升级改造,根据《东部华侨城生态旅游项目总体规划(修编)》,用地单位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项目的《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H-2009-0016号),具体情况如下。

  原深规许BH-2009-0016号指标:用地性质为生态旅游区,总用地面积2463406.42平方米,建筑间距符合规划标准准则及消防规范,建筑高度或层数为多层,建筑面积84030平方米,其中,景区设施29670平方米,配套商业30120平方米,配套办公8750平方米,配套宿舍15490平方米。退红线要求为各边退用地红线≥5米,局部退用地红线≥1米。机动车泊位数1300辆。

  变更后主要指标:用地性质为其他用地(生态旅游用地),总用地面积2447301.72平方米,建筑间距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建筑高度为多层及以下建筑为主,建筑面积101830平方米,其中,景区设施40545平方米,配套商业17680平方米,配套办公5575平方米,配套宿舍25370平方米,配套酒店12195平方米,市政配套465平方米。建筑退线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一级≥6米,二级≥9米,涉及红线调整等特殊情况,现状建筑保留区域允许局部0退线。机动车泊位数280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场地规划等按照《东部华侨城生态旅游项目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规范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联系(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0755-25355975,邮箱:ytglj@pnr.sz.gov.cn),逾期视为无意见。

  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二)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梅路88号。

  (三)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东部华侨城。

  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查询: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http://pnr.sz.gov.cn/yt/。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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