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根据《市直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深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1号)工作要求,现将G12112-0003号宗地(海关大楼)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拟办理规划确认及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坑梓派出所办公楼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拟办理规划确认文件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G12112-0003号宗地(海关大楼)项目位于坪山区丹梓大道3173号,土地面积为27671.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坪山区人民政府,土地用途为行政管理用地。拟规划确认现状建筑物共2栋,总建筑面积为13938.42平方米,其中: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12921.51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16.91平方米。具体为:海关大楼,建筑层数8层,地上建筑面积9797.4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962.55平方米;海关查验楼,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3124.0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4.36平方米。
二、坑梓派出所办公楼项目位于坪山区公园路69号,拟规划确认现状建筑物共2栋,总建筑面积为5437.44平方米,全部为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其中:办公楼建筑层数2层,建筑面积5354.05平方米;门卫室建筑层数1层,建筑面积83.39平方米。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各项目现场。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https://pnr.sz.gov.cn/ps/。
公示时间为15个自然日,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或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注明“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298882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1.G12112-0003号宗地(海关大楼)总平面图
2.坑梓派出所办公楼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