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明湖智谷产业园”(宗地号:A612-134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及指标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明湖智谷产业园位于光明区光明大道与松白路交汇处,该项目于2022年12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2)M015号],同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200188号);2023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MG-2023-0002 号);2024年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4GG0005417(改1)号];因土地利用要求调整用地范围,2025年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5YG0012576(改1)号],2025年3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书》[深地合字(2022)M015号之补充协议一]。
二、调整内容
本次屋顶总平面图调整的主要内容为(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因用地红线范围调整,用地面积调整,北侧地下室轮廓线局部微调,相应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
(二)因沙田坑南路标高调整,为顺利衔接场地内道路,项目北侧车行兼消防出入口根据调整至场地南侧。为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项目南侧自行车泊位调整至北侧,数量保持不变。
(三)因优化设计,微调建筑屋顶机房、构架轮廓,局部雨棚位置和标高进行优化调整。
(四)因实际使用需求,地块西南角增加污水处理间。
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及功能调整,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调整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量不变,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5YG0012576(改1)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2)M015号]及补充协议的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9日(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与松白路交汇处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9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7400194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