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发〔2025〕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海洋经济统计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海洋经济运行态势,经市统计局批准备案,我局拟开展2024年年度及2025年月(季)度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制度
本次统计调查遵照《2025年深圳市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深统法字〔2025〕2号)开展。
二、调查对象
本次统计调查对象为我市辖区内主营或兼营海洋及相关产业活动的海洋经济法人和经济活动单位。
三、报送时间
2024年年度数据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2025年月度数据请于次月18日前报送,季度数据请于次季度首月18日前报送。
四、报送方式
登录直报系统(“深i企”电脑版)选择特色专区“海洋经济数据直报”板块进行数据报送。
五、注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贵单位作为本次专项统计调查的对象,请积极配合调查机构和调查工作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拒报、瞒报、虚报、迟报统计数据。对于贵单位提供的任何数据、信息、资料,我局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相关数据限于本次统计调查的目的,不作为其他用途。
六、联系方式
统计调查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联系我局工作人员:
李工:0755-33917859
刘工:0755-21626519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深圳市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
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