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梅沙尖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公示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时发布:
(一)公示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yt/。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00)。
2.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邮编:518000)。
3.梅沙尖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梅沙尖登山口,邮编:518000)。
四、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邮政编码:518000
联 系 人:冼倩妤
联系电话:0755-25351937
电子邮件:xianqy@pnr.sz.gov.cn
附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