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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4年深圳市第三届家庭教育巡礼系列活动项目相关服务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4-17 17:4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13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和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我局决定举办深圳市第三届家庭教育巡礼系列活动。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23〕154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遴选2024年深圳市第三届家庭教育巡礼系列活动项目相关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

  2024年深圳市第三届家庭教育巡礼系列活动项目。

  三、招标经费

  2024年深圳市第三届家庭教育巡礼系列活动项目经费控制在58万元以内。

  四、申报条件

  1.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国内合法经营资格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要求具备会务策划、活动组织、节目制作等相关资质;

  3.要求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承诺申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委托事项

  1.举办启动仪式活动,含活动策划及执行,会议物质物料准备,大会签到墙及展板制作,现场音响,灯光调试等;

  2.启动仪式媒体宣传,含宣传片制作(两件不少于10分钟高质量宣传片,含导演、摄影、摄像、脚本、后期制作所有环节),会议专题片拍摄和播出,会场摄影等;

  3.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创建50所校家社示范校创建工作,包括全程创建,示范校创建宣传片,新闻报道,示范校总结会和牌匾制作等事项。

  六、时间安排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发布项目公告。

  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各5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2024年深圳市第三届家庭教育巡礼系列活动项目”。

  3.我局将召开评标会议,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最终确定一家服务机构,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69;邮政编码:518026。

  2.电子邮箱:lanming@sz.edu.cn。

  3.联系人:兰老师。

  4.联系电话:0755—88121827。

  附件:2024年深圳市第三届家庭教育巡礼系列活动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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