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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要求,现将我中心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我中心2023年度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