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皮水库位于大沙河上游,南山区与龙华区交界处,总库容1746.98万立方米,属中型Ⅲ等水库,设计100年一遇,校核1000年一遇。因近年来,长岭皮水库大坝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水质标准亟待提升,根据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深圳市水务局计划实施长岭皮水库综合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治理工程”)。为保证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深圳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长岭皮水库综合治理工程配套设施详细规划,该规划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
同时,该治理项目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方案。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等相关规定,对本工程项目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治理工程拟在长岭皮水库库内新建一座分库坝,将水库分为水源库和生态库。同时实施水质保障工程、输水工程、库底清淤工程、除险加固工程等措施,提高水库水质以及消除水库建筑物安全隐患。
二、项目位置
长岭皮水库综合治理工程拟选址于南山区桃源街道和龙华区民治街道的留仙大道以北,总用地面积14.08公顷。其中约0.09公顷位于龙华区,其余位于南山区。
三、重要配套设施规划设计条件
(一)三防仓库:总用地面积 484.36平方米、建筑面积299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4米、建筑退线:跟现状管理房一侧距离为7米,建新建三防仓库红线筑后退红线距离按《深标》要求控制。
(二)鼓风机房:用地面积397.5平方米、建筑面积 397.5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7.7米、建筑退线:结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按0米控制。
(三)流量计房工程:用地面积40.8平方米、建筑面积7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1.2平方米,地下40.8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7.05米、建筑退线:结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按0米控制。
(四)渗水转输管及泵站工程:总用地面积2135.58平方米、建设内容:(1)渗水转输管:DN300的转输管长度为2.26公里;DN400的转输管长度为长度2.33公里,总长度约4.59公里,其中龙华区2.28公里,南山区2.31公里;(2)7处地下泵站:总面积129平方米,单座泵站面积12-30平方米,其中南山区5处,龙华区2处,建设形式为地下式。
(五)分库坝及连通渠工程:总用地面积12. 34公顷,其中(1)分库坝:坝顶高程66.5米,坝顶长368米,最大坝高35米,坝顶宽度10米,防渗线全长628米,其中右坝肩65米,河床367米,左坝肩196米,采用防渗墙结合帷幕灌浆,坝脚计算,用地面积约12.01公顷;(2)生态库连通渠:全长 237米含(引渠),渠底宽度为10米,用地面积约0.33公顷。
(六)泄洪隧洞工程:(1)泄洪通道:总长度2.01公里,布置在分库坝右岸,包括进口引渠段、进口闸井、盾构隧洞段、暗涵段、盾构隧洞段、暗涵段、消能段、现状挡墙拆除重建段组成;(2)进口闸井:规模为40X8米,其中包括10X5.3米的交通桥,建设形式:地下建设。
(七)输水管工程:管径DN1600,管长600米,埋深3-20米不等,建设形式为地下式。
四、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本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4.08公顷,占用基本生态控制区内面积13.96公顷,其中地面占用12.44公顷,地下穿越1.52公顷。
五、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展厅、项目现场、网站公示:
(一)展厅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国鸿大厦5栋)。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s://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s://pnr.sz.gov.cn/ns);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https://pnr.sz.gov.cn/lh)。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长岭皮水库。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2月29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止。
七、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3月2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长岭皮水库综合治理工程配套设施详细规划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26970616。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1.项目区域位置图
2.项目与基本生态控制线位置关系图
3.项目用地选址方案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