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龙岗段)项目选址位于龙岗区南湾、布吉街道境内,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相关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项公示如下:
一、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本项目局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龙岗段),地面用地与基本生态控制线重叠面积总共为40530.49平方米;地下用地与基本生态控制线重叠面积总共为29394.22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2013修订)〕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市政公用设施属于允许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的范畴,现根据规定予以公示,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报纸公示
深圳商报,登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30天,自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9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907室,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龙岗段)涉及占用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事宜公众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8904158,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