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采伐林木用途:大岭路、大岭山社区公园、两座变电站两通一平工程(大岭路)建设用地。
二、拟采伐林木位置:平湖街道。
三、拟采伐林木面积:0.1609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6;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大岭路、大岭山社区公园、两座变电站两通一平工程(大岭路)林木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