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二号道路、凤尾路市政工程、卓逸路市政工程、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配套设施、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配套设施五个项目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落实上述用地项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编制完成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二号道路等五个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下达规模)使用方案:
(一)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二号道路市政工程
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二号道路位于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和公明街道上村社区交界处,楼村水库北侧,总用地面积4.9642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3717公顷,限制建设区4.4941公顷。方案主要对上述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进行调整。
该项目涉及落实地块1个,总面积4.8658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地为空地及草地。
(二)凤尾路市政工程
凤尾路市政工程位于公明街道上村社区,龙大高速东侧、莲塘水库西侧,总用地面积2.5625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其他土地)0.025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0.1190公顷,限制建设区1.6020公顷。方案主要对上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进行调整。
该项目涉及落实地块6个,总面积1.7463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位于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地为空地。
(三)卓逸路市政工程
卓逸路市政工程位于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湾路东侧,总用地面积0.1939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0465公顷。方案主要对上述有条件建设区进行调整。
该项目涉及落实地块1个,总面积0.0465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实地为空地。
(四)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配套设施
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配套设施位于新湖街道楼村社区,科学大道北侧。总用地面积0.3170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2534公顷。方案主要对上述有条件建设区进行调整。
该项目涉及落实地块3个,总面积0.2534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实地为园地和空地。
(五)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配套设施
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配套设施位于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和圳美社区,科学大道南北两侧。总用地面积0.5353公顷,涉及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2281公顷,限制建设区0.2607公顷。方案主要对上述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进行调整。
该项目涉及落实地块12个,总面积0.4888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地为园地、空地和建设用地。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新湖街道、玉塘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圳美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7403514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附件: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二号道路市政工程等五个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下达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