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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公布“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政策截止时间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6-09 10:1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奖励活动汽车经销企业和汽车购置奖励申请人:

  根据《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申领工作指引》(修订版)有关规定,结合奖励资金使用情况,我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活动于2021年6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截止,2021年7月1日(含当日)以后“以旧换新”购置的小汽车将不再享受奖励政策。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购买小汽车后3个月内在“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奖励申领平台”(CCBgo小程序)完成申请,申请期限至2021年9月30日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财政奖励资格。参与奖励活动汽车经销企业应如实告知消费者我市“以旧换新”汽车奖励政策截止时间,若未如实告知汽车奖励政策截止时间,带来消费者维权纠纷,其责任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88101050、88127207。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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