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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云科府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5-27 08: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明湖晟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云科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云科府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美二路与圳园路交界西北侧,共有两个地块,宗地号为分别为A525-0084、A525-0083,项目于2019年分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19-0044号、GM-2019-0060号)。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具体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A525-0084地块:根据用地合同变更,建设单位变更为“深圳市明湖晟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本地块项目名称变更为“云科府1-3栋”;调整楼栋编号;2栋A座减少一层,相应调整建筑高度;所有塔楼屋顶楼梯间屋面板轮廓修改;风雨连廊轮廓局部调整、西北角裙房室外楼梯轮廓调整;南侧裙房商业高度调整为5.40米,3栋商业高度调整为11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调整为281.61平方米;取消与A525-0083宗地的连廊,3栋商业增加室外楼梯;调整地上核增建筑面积指标和地下核增建筑面积指标,详细调整见技术经济指标表云线圈注范围。

  (二)A525-0083地块:根据用地合同变更,建设单位变更为“深圳市明湖晟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本地块项目名称变更为“云科府4-10栋”;调整楼栋编号;各栋建筑轮廓、位置微调,消防登高场地调整;4栋调整为31层,高度调整为99.35米;地下室轮廓线调整;幼儿园布局调整,场地标高调整;取消与A525-0084宗地的连廊;规定建筑面积不变,核增建筑面积相应调整,详见技术经济指标表云线圈注范围。

  本次修改不涉及地上规定指标及功能调整,修改后各项规划指标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合同的规定要求。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 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 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美二路与圳园路交界西北侧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7400194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07)

  附件:1.A525-0084屋顶总平面图

  2.A525-0083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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