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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22 14:4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财教〔2020〕111号

市科技创新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62号)要求,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3520万元提前下达你委,项目代码:Z135050009017,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6“科学技术支出”,统筹用于支持我市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有关规定,请你委做好2021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并按批复的绩效目标表全面落实绩效目标任务,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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