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提供日期:2006-09-26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建质安〔2006〕176号
 
关于做好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现场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家环保总局计划于9月25日至27日对我市进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为做好迎检工作,根据《深圳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
    保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事关我市的形象和投资环境,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迎检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认识,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认真落实各项迎检工作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深圳市建设局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深建字〔2006〕36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出入口管理、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等各项措施,全面净化建筑工地环境,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彻底整治,确保达标。
三、认真落实迎检工作责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各责任单位迎检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工作不落实、任务不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并追究责任。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