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交(通)〔2006〕33号
因滨河车公庙立交第三联梁工程施工,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施工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2006年10月10日至2006年12月30日,在滨河车公庙立交南北向主干道的限高调整为4.2米,原经此立交南北向通行车身高度超过4.2米的车辆,可按以下路线行驶:
一、从香蜜湖路南行至福强路的超高车辆,可提前右转利用滨海大道辅道通过广深高速立交掉头再驶回福强路南行;
二、从福强路北行至香蜜湖路的超高车辆,可提前右转利用滨海大道辅道通过新洲立交再驶回香蜜湖路北行。
请机动车驾驶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施工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提示通行。
特此通告。
二○○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