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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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申报200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深继医教[2006]5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提供日期:2006-11-07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申报2007年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继医教办[2006]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请认真填写《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6份),各单位有关科教管理部门应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申报新项目的文字材料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5项。

    二、申报时间

    申报200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两次进行,时间分别为2006年11月15-20日和2007年5月15-20日。

    申报200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的文字材料,如2006年8月后举办的,可于2006年11月20日前报送;2006年8月后才举办的,可于2007年1月5日前报送。对于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可直接在广东医药卫生信息网上下载。网址:
www.med.sti.gd.cnwww.medste.gd.cn

    四、项目申报受理等具体事务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7号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办公楼一楼综合室)。

附件:1.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修定).doc

      2.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表(修定).doc

      3.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修定).doc

     

       

            二OO六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人:罗碧芬,联系电话:25639365)

主题词:医学 继续教育 申报 通知

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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