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教〔2007〕5号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基础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最近,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转来《闫小培同志接待群众来访纪要》(市领导接访纪要2006年第29期),指出有群众反映我市某些药店对“盐酸曲马多”等药品管治不严,一些青少年学生服用后容易成瘾。闫小培副市长高度重视,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学校做好防止药品滥用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切实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做好预防性宣传教育,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次“防止药品滥用”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和方式
1.各区教育局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并于2007年1月中旬召开本区中小学校校长、校医等人员会议,部署宣传教育工作;邀请市药监局专家作专场报告;
2.各学校利用全校集会、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并在本学期散学典礼上,集中开展此项教育;
3.市局直属学校以校为单位,集中对学生进行此项宣传教育,并邀请市药监局专家作专场报告。
二、宣传教育的内容
1.药品知识;
2.安全用药常识;
3.麻醉药品和毒品的危害。
三、其它
以区为单位,汇总各学校开展此项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局直属学校以校为单位,将此项活动的书面总结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二○○七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张玲,联系电话:8210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