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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坪村三期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住宅区设计招标报名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提供日期:2007-08-15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松坪村三期项目为市政府2007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该项目是为解决深圳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而兴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住宅区。为将该住宅区建设成为一个布局合理,经济适用,节水、节能、节材、节地的“四节一环保”的 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住宅区,市国土房产局将组织进行工程项目规划、住宅单体及配套公建方案设计招标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松坪村三期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住宅区建筑方案设计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南山区松坪村沙河西路西侧,北接宝深路,总用地面积为47251.95平方米。该地块分为东西两块,其中东地块用地面积为21428.16平方米,西地块用地面积为25823.79平方米。两块地整体规划,总体建筑容积率约4.2,总建筑面积约23.5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总投资约8亿元。

  三、投标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深圳市以外的设计单位须在深圳市设有常驻的分支机构;报名单位(含常驻深圳市的分支机构)在深圳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并具有单个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设计经验。

  四、投标报名应提交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证书(验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ISO9001质量认证证明(验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2006年12月份及2007年6月份参加深圳市社保人员名单并加盖市社保局业务章,人员总数须不少于50人;

  (五)单个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设计的总平面图、设计合同(验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符合报名条件的设计机构均可报名参与此次投标;

  (二)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方案;

  (三)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一个中标方案和四个入围方案。

  六、设计要求及设计费

  方案中标的设计单位将负责完成设计方案的深化、修改以及后续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中标片区的所有项目和所有专业。中标单位不得将设计任务进行分包和转包。设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并下浮一定比例。

  招标人将分别给予四个入围方案人民币8万元的经济补偿。

  七、报名时间: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8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六、周日除外)。

  八、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派专人前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503室直接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九、招标发布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招标人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振、王显和,联系电话:83207360

  特此通告。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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