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申请龙坪路规划选址。
申报道路南起坪山中部的南通道(暂名),北至龙岗北部外环大道(富地路),全长约15公里,道路宽度50米,为城市I级主干道。
申报道路符合规划要求,部分路段(约2.5公里)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因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经我局研究已原则同意选址。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用地选址予以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szplan.gov.cn查询。。
对该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邮政编码:518172)。
咨询电话:28900394 李先生 传真:28900404
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