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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雪象社区公园选址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提供日期:2007-09-20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坂田街道申请雪象社区公园选址,申请用地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4275平方米。选址用地位于坂田街道雪象社区雪岗南路与平南铁路交叉口东南侧,现状为林地。

  根据《深圳市中部综合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 [龙华、观澜、坂雪岗]》,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该项目属于公共绿地,经我局研究已原则同意选址。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用地选址予以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szplan.gov.cn查询。

  对该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邮政编码:518172)。

  咨询电话:28900404  曾小姐    传真:28900404

 
 
 
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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