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教育局党委、卫生局党委、民营工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07]27号)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要积极主动接收外来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结合出租屋普查和“两新”组织登记,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的组织进行管理,并做好登记,建立好台帐。对身份尚不明确的要按照深组通[2004]33号文件精神,在4月底前完成身份确认工作,并纳入“两新”组织片区进行管理。对确认身份的流入党员,统一发放区委组织部印制的《流动党员活动手册》。 二、对流出党员要及时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将领证情况按附件3进行登记。今年4月底前要对本单位外出的流动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跟踪寻访,确保《活动证》发到每位外出流动党员手中。 三、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各街道、社区要将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健身室等活动场所免费向流动党员开放,方便他们参加活动,同时,维护流动党员的权益,对下岗失业的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咨询、技能培训等服务。 四、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将有关情况填好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附件2、附件3为月报制,每月23日前上报,附件4为半年报制,分别于6月18日和12月18日前报。 联系电话:25666949,邮箱:25666949@163.com。 罗湖区委组织部 2007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