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和独立本科段)毕业技能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2-05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和独立本科段)毕业技能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将此通知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并为他们参加考核提供方便。

  二、各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实习证明由所在区卫生局出具,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实习证明由市卫生局出具。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出具实习证明前应要求实习人员提供《中山大学护理学专业专科(自学考试)临床实习鉴定表》或《中山大学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临床实习鉴定表》,经审核确已完成实习者方可出具实习证明。《实习鉴定表》中“实习医院护理部意见”栏须有护理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08年2月25日前到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地址: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学历教育部报名,由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统一上报主考学校,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做好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和独立本科段)毕业技能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厅扫描件)  点击下载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25621275。)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