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4-30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2008年度
责任目标白皮书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8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实施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08〕32号)要求,为深入落实市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201号),强化政府部门责任目标管理,我局编制了《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欢迎广大市民、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主要规定了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科技和农业产业化、林业管理、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等五大类工作任务,每一类任务又细分具体工作事项共18项逐项列出。我局将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各个岗位、各承办人员,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白皮书规定的五大类18项具体工作任务及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全部按进度要求完成,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实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全市农林渔业(海洋)系统大力推进现代都市农业、现代城市林业、现代海洋经济发展,构建海洋强市,建设安全型农业、生态型农业、科技型农业、园区型农业,实现农业资源的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实现农业与城市、林业与城市、海洋与城市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进一步加快了市政府食品安全“五大工程”之一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基本实现我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供应深圳市场的供应量达到深圳市场消费总量的20%。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实施效果明显,尤其是2008年初南方部分省市冰雪封路后我市农产品市场供应并未受到大的影响,充分说明了市委市政府建设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正确决策在保障市场供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蔬菜、生猪肉品、大宗水产品监测年平均合格率分别达到96.1%、99.32%、98.85%,完成了指标任务;生态风景林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年完成生态风景林6523公顷,全面完成5183.6公顷的目标任务;海洋立市战略初步确立,海洋经济实现稳定增长,海洋产业快速发展;动植物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强制免疫达标,疫情监控到位,防治措施有力,所有疫情都在受控范围内,全年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动植物疫情灾害;农业科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3家农业龙头企业,初步形成了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及产品食用安全性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加大了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绿色证书”培训,推广了一大批先进适用农业科学技术,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二、本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农林渔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137号),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是主管全市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综合管理和农业经济发展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海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管理和农业经济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和海洋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农业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负责农业保护和综合开发资金和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安排、管理及回收工作。
  (四)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动植物、水产品、种子种苗、农药、兽药等)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等方面的信息。
  (五)指导全市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科技的引进、成果管理和交流、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负责饲料工业管理;依法负责本市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动物防疫、动物及畜产品检疫和兽医卫生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的引进、繁殖、推广、登记鉴定和保护工作;负责植保和植物检疫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管理,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林地、森林资源(含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依法管理征占用林地及林木的砍伐、林木及林产品运输、经营;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负责林业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七)依法对海域使用进行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海域勘界工作;负责海域使用及渔港范围各项工程建设行政许可;指导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工作;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
  (八)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渔港建设及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人工渔礁建设;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渔民转产转业;负责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渔业种苗和渔业水域环境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管理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九)负责农业经济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
  (十)建设和完善与企业沟通对话机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本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央对深圳经济特区提出了“一面旗帜”和“四个方面的要求”,市委四届八次全会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提出了大力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的目标任务。全市农林渔业(海洋)系统要争当继续解放思想的先锋,争当继续改革开放创新的先锋,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要以世界眼光谋划发展,努力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以思想大解放促进大发展。
  (一)工作任务。
  2008年,全局系统要以新一轮思想解放推动新一轮发展跨越,全面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全面推进远洋渔业发展,全面推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全面推进城市林业发展,全面推进动植物疫情防控,全面推进农业科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确定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的基本来源:一是《2008年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和《2008年市政府主要工作责任制一览表》;二是市委市政府以其他形式明确下达给我局的工作任务;三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四是我局依据自身工作职能确定的本年度需开展的重点工作。
  2008年,要加快推进都市农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努力构建以安全型农业、生态型农业、科技型农业、园区型农业为主要内涵的现代都市农业,实现农业资源的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实现农业与城市、海洋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基本完成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实现到年底我市主要农产品基地供应深圳市场的供应量达到深圳市场消费总量的40%以上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市蔬菜、生猪肉品、大宗水产品监测年平均合格率分别达到96%、98%、98%以上;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施生态风景林建设和林相改造工程,2008年底前完成3826公顷生态风景林任务,完成生态效益监测站和示范苗圃的规划设计工作;加快实施海洋立市战略,发展远洋渔业,争取实现海洋经济年增长超过15%;进一步加强动植物疫情防控,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加强农业科技和农业标准化工作,争取新出一批成果,继续开展农民“绿色证书”培训,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维护农业生产者利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改造、建设和管理,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的稳定。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6%以上;
  2、全市生猪肉品“瘦肉精”污染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全市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供应我市的主要鲜活农产品40%以上来源于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5、规模养禽场禽流感免疫率达100%,有效免疫合格率不低于70%;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率100%;家禽批发市场检疫率100%;
  6、对新的突发性重大植物疫情100%铲除已有疫点;红火蚁平均防治效果达85%以上,重点敏感地区防治效果达90%以上;
  7、6月底前完成基本农田现状勘查,9月底前协助市国土部门拟定基本农田改造方案;6月底前完成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普查工作;
  8、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任务3826公顷;
  9、完成海洋环境监测任务,全市获取监测数据超过15000个;完成人工增殖放流任务,全年投放海水鱼苗80万尾、虾苗900万尾。
四、本年度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工作目标
  ①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6%以上;
  ②全市生猪肉品“瘦肉精”污染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③全市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④供应我市的主要鲜活农产品40%以上来源于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2、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12月底前基本完成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按照《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方案》的进度要求,鼓励和扶持企业严格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要求,以多种形式高标准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完成蔬菜、生猪、水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任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农药、兽药、渔药使用准则、动物防疫制度。进一步加强生产基地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继续试行蔬菜EAN条码标识,积极探索水产品标签管理。加大生产基地农产品的监管,保质保量完成产品回运深圳市场的任务。实现供应我市的主要鲜活农产品来源于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比例达40%以上。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生产档案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强产地产品检测,规范生产环节管理,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积极探索基地准出、场地挂钩制度,建立产销区对接机制。
  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性检测。对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实施售前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导整治。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农产品生产基地、集贸市场应用速测技术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继续创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网点,提高无公害农产品销售摊档在农批市场、超市和肉菜市场的市场份额。
  ④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继续实施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的例行监测,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针对监督抽查和检验检测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组织分析,做出科学评估,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确保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水平。
  ⑤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加强蔬菜、生猪肉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生产基地巡查和市场抽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巡查抽查结果,形成联动机制。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重点监督检查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五种高毒农药,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淘汰进程。加强监督执法,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4次以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积极组织放心农资下基层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切实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权益。
  (二)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工作目标
  ①规模养禽场禽流感免疫率达到100%,有效免疫合格率不低于70%(注:规模养禽场指规模养鸡场、规模养鸭场、规模养鹅场,并且蛋禽存栏量超过1000只或肉禽存栏量超过2000只)。禽流感监测血清样本不少于6000份,拭子样品和野鸟粪便采集总量不少于1500份;口蹄疫监测血清抗体样本不少于1000份。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率100%;家禽批发市场检疫率100%。
  ②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07〕9号)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根据广东省《重大动物疫病与植物有害生物防控行动方案》的要求,对突发性的重大植物疫情100%铲除已有疫点,销毁疫点寄主植物。开展红火蚁、椰心叶甲、褐纹甘蔗象、香蕉烂根病、西花蓟马、三叶草斑潜蝇等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日常监测。重点对城市化转地、政府储备用地和生态控制区开展红火蚁扑杀防控,确保全市红火蚁平均防治效果达85%以上,重点敏感地区防治效果达90%以上,将红火蚁为害控制在较低水平。
  2、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根据农业部《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制定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实施方案,落实免疫计划,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形成动物免疫屏障。
  ②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掌握动态,提高疫情预警能力。严格执行农业部以及省的有关监测任务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做好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和疫病监测,定期组织对免疫效果监测评估,为动物防疫工作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免疫质量。
  ③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把好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批发市场和屠宰场检疫工作。对定点屠宰场、家禽批发市场按属地管理原则派出检疫人员实行现场检疫,对每批进场畜禽进行检疫,严格查物验证,严防无检疫证及疫区畜禽进入市场,确保达到100%的检疫率,对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一律实行无害化处理。
  ④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⑤加强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做好产地检疫和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规范检疫程序,把好调运检疫关。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开展植物检疫执法检查。以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为基础,跟踪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变化,明确阻截对象,规范阻截措施,不断提升我市对重大植物疫情的监测预警能力和疫情防控能力。
  ⑥做好重大植物疫情普查和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动物疫病与植物有害生物防控行动方案》的要求,100%铲除突发性的重大植物疫情已有疫点,销毁疫点寄主植物,实施疫点地面硬化处理和休耕措施。继续做好红火蚁、椰心叶甲、褐纹甘蔗象、香蕉烂根病、西花蓟马、三叶草斑潜蝇等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测与调查。
  ⑦继续落实红火蚁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城市化转地、政府储备用地和生态控制区开展红火蚁扑杀防控,确保全市红火蚁平均防治效果达85%以上,重点敏感地区防治效果达90%以上,将红火蚁为害控制在较低水平。
  (三)全面推进菜篮子工程,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管理。
  1、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08年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拟定加快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分期分批重新认定菜篮子工程项目。6月底前完成基本农田现状勘查,9月底前协助市国土部门拟定基本农田改造方案。6月底前完成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普查工作。
  2、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9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关于进一步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决定》,年底前制订《深圳市菜篮子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提交市政府审定,从根本上提升我市“菜篮子”市场供应保障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组织分期分批重新认定菜篮子工程项目,制定实施鼓励扶持政策。
  ②6月底前联合国土部门,组织市、区、街道有关单位,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现状勘查,确保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任务。9月底前协助国土部门拟定基本农田改造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③组织开展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普查工作。3月底前成立专门的普查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1-3月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做好普查培训。3-4月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录入数据。4-6月组织检查验收,严格控制质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6月底前完成全市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污染源普查,并将普查数据及时报上级部门,为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环境质量、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农业科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1、工作目标
  鼓励扶持农业创新性研发工作,鼓励扶持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成果,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研究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促进农业科技孵化平台建设,推动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②加强农业园区建设。发挥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科技试验场、良种示范场的作用,进一步加快大鹏高新技术农业园、深圳市河源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碧岭生态农业园等高新技术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全市农业科技成果的培育和转化。
  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带动农业企业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
  ④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创立名牌产品。
  ⑤继续推进超级杂交稻、转基因抗虫棉等农业高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提高科技成果应用水平。
  (五)林业管理工作。
  1、工作目标
  严格审核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加强林木种子种苗生产和经营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争取深圳湾滨海红树林修复工程(一期)立项并开展可行性研究;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任务3826公顷;积极推进林相改造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快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完善森林防火阻隔网络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森林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森林病虫害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严格审核征占用林地项目,确保审核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做好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工作,客观反映我市森林资源数据变化情况。认真核查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情况,确保核查率100%。
  ②加强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大力推进苗木生产规范化、良种化、无害化,实现林业苗木生产良种率达90%以上。
  ③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④争取深圳湾滨海红树林修复工程(一期)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并开展可行性研究。
  ⑤继续实施生态风景林工程建设。4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标和苗木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3826公顷。
  ⑥积极推进林相改造工程建设。6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工作,10月底前完成作业设计和投资概算。
  ⑦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3-5月份组织协调市五套班子和市直机关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及市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9-10月份组织检查验收。
  ⑧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快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教育工作,完善森林防火阻隔网络系统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制。
  ⑨大力推进森林公园建设。争取相关部门理顺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报建程序;尽快开展羊台山森林公园第一期招投标,做好开工前准备;年底前完成观澜、光明、松子坑森林公园项目立项、前期经费申请、生物资源调查等前期工作;年底前报市规划部门审批三洲田、凤凰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开展环评、生物资源调查、勘探、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清林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修编,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⑩加强野生动物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招标建设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年底前完成松材线虫疫区改造任务1500亩的项目设计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并做好林地清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初步开展羊台山、三洲田和凤凰山等市属森林公园的薇甘菊防治工作;做好刺桐姬小蜂防治科研工作。
  (六)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工作。
  1、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海洋立市战略,加快海洋经济强市建设,构建“和谐海洋、数字海洋、生态海洋”,坚持海陆协调统一、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港口建设和临港经济发展为突破口,以远洋渔业高端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强海洋科技创新,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海洋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形成更具优势的海洋产业体系。争取实现全市海洋经济年增长超过15%;完成海洋环境监测任务,全市获取监测数据超过15000个;完成人工增殖放流任务,确保全年投放虾苗900万尾、海水鱼苗80万尾。
  2、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
  ①培育和扶持远洋渔业发展,提升海洋产业发展水平。6月底前协助市发展改革局、国土局、规划局完成远洋渔业冷链、物流仓储基地的选址和初步规划。6月底前协助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完成远洋渔业人力资源引进、培训的扶持政策。着力打造和培育远洋渔业船队,提升捕捞能力,争取年内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拥有远洋渔船80艘。积极推进海洋管理立法及相关规划工作。年底前完成《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初稿工作,年内启动《深圳市海域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送审稿工作。
  ②加快推进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视系统建设工作。上半年解决系统建设所需办公用房,完成系统所需的基本仪器设备购置,年底前投入使用。
  ③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我市海域水质监测,定期公告海域环境状况,编制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开展深圳湾海域环境容量调查,年底前完成调查报告初稿。
  ④负责全市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筹备有关工作,完成会议材料准备、会务等相关工作(会议时间由市政府确定)。
  ⑤渔业资源增殖放流。9月底前在东部海区完成农业部渔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下达的放流虾苗900万尾、海水鱼苗80万尾的放流任务。
  ⑥人工鱼礁。加强海洋生态管理,开展人工鱼礁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研究。11月底完成杨梅坑人工鱼礁区潜水观察记录、采样工作,12月底完成研究报告。
  ⑦伏季休渔工作。按照农业部渔业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要求,确保全市符合伏季休渔条件的本港渔船、流动渔船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全部进入伏季休渔。6月1日前检查全部应休渔船进入渔港,封存渔网。
  ⑧加强渔港水域、渔船及海上养殖设施的安全。渔船进出渔港签证率为100%。大中型渔船受检率>97%,小型渔船受检率>95%。每日巡港、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等节假日前组织全市规模的渔业安全大检查。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一览表
 
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
目标要求
工作进度
 
 
 
 
 
 
 
 
 
一、主要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①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环节,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档案、可追溯制度,推进认证工作,探索基地准出、场地挂钩制度,建立产销区对接机制。
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强检测机构建设,加大检测频度,继续实行屠宰场生猪宰前“瘦肉精”监测抽检制度,对批发市场实施售前抽检,加强跟踪督导整治,继续创建专销网点。
③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发布监测结果,确保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①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6%以上。
②全市生猪肉品“瘦肉精”污染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③全市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监测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④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公告。
⑤每月采集上报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
2.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①基本完成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②加强对生产基地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督促企业遵守农药、兽药、渔药使用准则和动物防疫制度。
③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试行蔬菜EAN条码标识,全面推行生猪检疫标识,探索水产品标签管理。
④加强生产基地农产品回运核算,完成产品回运任务。
 
①12月底前基本完成蔬菜、生猪、水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任务,2009年上半年收尾。
②鼓励企业高标准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本市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无公害要求的比率达100%。
③供应我市的主要鲜活农产品40%以上来源于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3.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
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上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蔬菜、生猪肉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②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淘汰进程,重点监督检查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五种高毒农药以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使用,开展饲料“蛋白精”打假工作。
①加强生产基地巡查和市场抽查检测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巡查抽查检测结果,形成联动机制。12月底前完成。
②每月对生产基地、农药经营门店开展2-3次巡查宣传;每月组织一次市外基地的植保技术指导和农药使用监督;全年组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4次以上。
③4-6月份开展蔬菜种子抽查;5月份、12月份各开展一次蔬菜良种良法配套推广活动。
④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对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专项整治活动。
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
目标要求
工作进度
 
 
 
 
 
 
 
 
 
 
 
 
二、动植物防疫检疫
1.动物防疫检疫
①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落实免疫计划,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形成动物免疫屏障。
②加强疫病监测和免疫监测。执行农业部和省的有关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定期组织对疫病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估,及时掌握动态,提高疫情预警能力,确保免疫质量。
③加强检疫监督,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定点屠宰场、家禽批发市场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现场检疫,对每批进场畜禽严格查物验证,严防无检疫证及疫区畜禽进入市场,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④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对动物卫生违法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①规模养禽场禽流感免疫率达到100%,有效免疫合格率不低于70%(注:规模养禽场指规模养鸡场、规模养鸭场、规模养鹅场,并且蛋禽存栏量超过1000只或肉禽存栏量超过2000只)。对散养家禽实施春秋季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家禽及时补免。
②禽流感监测血清样本不少于6000份,拭子样品和野鸟粪便采集总量不少于1500份。口蹄疫监测血清抗体样本不少于1000份。常规监测、随机抽检、集中监测相结合。
③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率100%;家禽批发市场检疫率100%。驻点现场对每批进场畜禽进行检疫。
2.植物防疫检疫
①按照农业部要求开展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做好产地检疫和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规范检疫程序,把好调运检疫关。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开展植物检疫执法检查。以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为基础,跟踪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变化,明确阻截对象,规范阻截措施,不断提升我市对重大植物疫情的监测预警能力和疫情防控能力。
②根据广东省《重大动物疫病与植物有害生物防控行动方案》的要求,对突发性的重大植物疫情100%铲除已有疫点,销毁疫点寄主植物。
③开展红火蚁、椰心叶甲、褐纹甘蔗象、香蕉烂根病、西花蓟马、三叶草斑潜蝇等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日常监测。重点对城市化转地、政府储备用地和生态控制区以及其它重点敏感地区开展红火蚁扑杀防控,将红火蚁为害控制在较低水平。
④加强植物保护。开展病虫测报和重大病虫害防治。
①加强农业植物疫情监测,建设14个疫情监测点,7月前完成选点、设备工具购买,7月开始各监测点运作。
②做好农业植物疫情防控。6月前完成香蕉穿孔线虫疫情普查,10月份封锁铲除已有疫点;8月前编印农业植物疫情宣传资料5000份并派发;6月、11月各组织一次全市椰心叶甲疫情防控,建立椰心叶甲防治示范点2个;4月底前完成全市红火蚁春季防控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市秋季红火蚁防控工作,12月底完成市属用地红火蚁防治,面积2万公顷以上,防治效果85%以上,重点敏感地区90%以上。
③植物检疫许可完成100宗以上。
④植物检疫执法每月开展2-3次检查。
⑤每月发布一次全市农业植物病虫害预报。
⑥建立2个以上重大病虫害防治示范区,5月前完成荔枝蒂蛀虫统一防治示范区;8月前完成黄曲条跳甲统一防治示范区;9月前完成根结线虫统一防治示范区。
 
 
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
目标要求
工作进度
 
 
三、全面推进菜篮子工程,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管理。
1.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
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08年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拟定加快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从根本上提升我市“菜篮子”市场供应保障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②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分期分批重新认定菜篮子工程项目。
9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关于进一步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决定》,年底前制订《深圳市菜篮子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提交市政府审定,从根本上提升我市“菜篮子”市场供应保障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组织分期分批重新认定菜篮子工程项目,制定实施鼓励扶持政策。
 
2.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
①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现状勘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管理,并协助国土部门拟定基本农田改造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②组织开展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普查工作。成立专门的普查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做好普查培训和全面普查工作,严格控制质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为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环境质量、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①6月底前,完成基本农田现状勘查。
②9月底前协助市国土部门拟定基本农田改造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③3月底前成立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普查工作专门的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1-3月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做好普查培训;3—4月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录入数据;4—6月组织检查验收,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和数据报送工作。
 
 
 
 
 
四、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1.农业科技
①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②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
③研究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①鼓励扶持农业创新性研发工作,鼓励扶持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成果,广泛开展农民“绿色证书”培训,推进超级杂交稻、转基因抗虫棉等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提高科技成果应用水平。
②年内研拟制定3-5个农业地方标准。
③研究制定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2.农业产业化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带动农业企业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
 
 
 
 
年内组织认定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荐评选一批农业名牌产品。
 
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
目标要求
工作进度
 
 
 
 
 
 
 
 
 
 
 
 
五、林业管理
1.生态风景林建设
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任务3826公顷。
①4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标和苗木准备工作。
②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3826公顷。
2.林相改造工程建设
完成项目立项和作业设计。
6①6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工作。
②10月底前完成作业设计和投资概算。
3.深圳湾滨海红树林修复工程
争取深圳湾滨海红树林修复工程(一期)立项。
①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②12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4.义务植树
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①3-5月份组织协调市五套班子和市直机关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及市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②9-10月份组织检查验收。
5.森林公园建设
积极推进森林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协调理顺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报建程序。
①尽快开展羊台山森林公园第一期建设工程招投标,做好开工前准备。
②年底前完成观澜、光明、松子坑森林公园项目立项并申请前期经费,组织开展生物资源调查等前期工作。
③年底前报市规划部门审批三洲田、凤凰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开展环评、生物资源调查、勘探、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④年底前完成清林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修编,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6.森林防火
加强宣传教育,狠抓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加快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完善森林防火阻隔网络系统建设。
做好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加快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完善森林防火阻隔网络系统建设,落实责任制。
7.林业资源管理
①严格审核征占用林地项目。
②做好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工作,客观反映我市森林资源数据变化情况。
③认真核查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占用林地建设项目。
④加强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大力推进苗木生产规范化、良种化、无害化。
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病虫害防治。
①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审核率100%,按时办结率100%。② 2月底前完成各区森林资源变化的外业调查,3月底前完成全市森林资源数据内业汇总,撰写森林资源变化分析报告上报省林业局。③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核查率100%。④林业苗木生产良种率达到90%以上;⑤3月份组织一次全市性的打击破坏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严打专项行动;4月份组织一次全市性的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5月份开展一次全市性的木材加工厂、经营店检查专项行动;8月份组织一次全市性的盗伐、滥伐林木的专项行动;9月份森林防火大检查;11月份进行一次全市性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⑥招标建设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⑦年底前完成松材线虫疫区改造任务1500亩的项目设计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并做好林地清理等前期准备工作;⑧初步开展羊台山、三洲田和凤凰山等市属森林公园的薇甘菊防治工作;⑨做好刺桐姬小蜂防治科研工作。
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
目标要求
工作进度
 
 
 
 
 
 
 
 
 
 
 
六、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
1.海洋管理
①开展《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海洋功能区的划分与管理,使我市涉海各行业发展规划与之相衔接。
②启动《深圳市海域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③开展《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①《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初稿。
②《深圳市海域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年内启动。
③《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年底前完成送审稿。
2.远洋渔业发展
扶持远洋渔业发展,实施海洋立市战略,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构建“和谐海洋、数字海洋、生态海洋”,坚持海陆协调统一、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港口建设和临港经济发展为突破口,以远洋渔业高端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强海洋科技创新,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海洋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形成更具优势的海洋产业体系。
①6月底前协助市发展改革局、国土局、规划局完成远洋渔业冷链、物流仓储基地的选址和初步规划。
②6月底前协助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完成远洋渔业人力资源引进、培训的扶持政策。
③着力打造和培育远洋渔业船队,提升捕捞能力,争取年内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拥有远洋渔船80艘。
④负责全市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筹备有关工作,完成会议材料准备、会务等相关工作(会议时间由市政府确定)。
3.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视系统
加快推进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视系统建设工作。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监视监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对海域开发利用状况、海洋功能区状况、用海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海岸线、海湾、河口、海岛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视监测与监控。
上半年解决系统建设办公用房,完成系统基本仪器设备的购置工作,年底前投入使用。
4.海洋环境监测
①开展近岸海域趋势性监测、海水浴场监测预报、赤潮监视监测、海水增养殖区监测、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以及海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编制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定期公告海域环境状况。
②开展深圳湾海域环境容量调查,计算深圳湾环境容量,试点开展污染物总量控制。
①对固定监测站位的水文气象、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等各项指标进行监测。趋势性监测一年一次,4-10月连续监测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并通过媒体发布海水浴场环境质量预报,3-11月监测赤潮监控区和海水增养殖区每月2次,江河入海污染物总量和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全年4次,全年获取海洋环境监测数据超过15000个。
②年底前完成深圳湾海域环境容量调查报告初稿。
 
5.人工鱼礁
加强海洋生态管理,开展人工鱼礁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研究。
11月底完成杨梅坑人工鱼礁区潜水观察记录、采样工作,12月完成研究报告。
6.伏季休渔
将伏季休渔工作纳入渔业工作的常态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休渔实施方案。
5月份制定休渔方案,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全市符合伏季休渔条件的本港渔船、流动渔船全部进入伏季休渔。
7.人工增殖放流
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完成农业部渔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放流任务,努力恢复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环境资源。
9月底前在东部海区全部完成放流虾苗900万尾、海水鱼苗80万尾的放流任务。
8.渔港监督
加强渔港水域、渔船及海上养殖设施的安全。渔船进出渔港签证率为100%。大中型渔船受检率>97%,小型渔船受检率>95%。
每日巡港、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等节假日前组织全市规模的渔业安全大检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