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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首批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赴甘肃地震灾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9-19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发〔2008〕180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深圳市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甘肃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招募首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和管理干部赴甘肃地震灾区开展技术和人员交流对口援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一)选派卫生管理人员到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前方指挥部工作。首批选派1名卫生管理人员,工作时间6个月。

  (二)选派医疗卫生管理干部和骨干到受援地区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挂职工作。首批选派2名,挂职时间6个月。

  (三)组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专家组,赴甘肃受援地区市、县级中医院,指导受援单位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和示范中医院建设。首批将组建3—4人的专家组,派驻时间6个月。

  (四)向受援地区派驻医疗、卫监和防疫综合工作组,实施巡回医疗卫生服务,帮助受援地区恢复、稳定医疗卫生工作秩序及指导、培训当地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首批5—8名专业人员,派驻时间6个月。

  二、招募对象

  我市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在岗人员。

  三、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派往前方指挥部的卫生管理人员:中共党员,年龄4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卫生经济管理、基建管理经验者优先。

  2、挂职锻炼的医疗卫生管理干部和骨干:本单位中层及以上现职领导干部;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临床或卫生管理工作经验;年龄45岁以下。

  3、扶助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的专家:在中医内科、儿科、妇产科、中医骨伤科及中医肿瘤、脑病、风湿、老年病、皮肤病等方面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50岁以下。

  4、巡回医疗防疫队的医疗、卫监和防疫专业人员:具有5年以上医疗临床或卫监、防疫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45岁以下。

  四、招募方式和程序

  (一)本次招募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本通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募报名表可从深圳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参加招募的人员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由所在单位收集、汇总,于2008年10月6日前送市卫生局405、408室。

  (三)报名人员经深圳市卫生对口支援甘肃地震灾区卫生重建项目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列入候选名单。首批派出人员将在候选名单中产生,其余将作为后备派出人员。

  (四)首批派往受援地区的人员,由深圳市卫生对口支援甘肃地震灾区卫生重建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培训,统一组织前往。

  五、派出人员待遇

  (一)派往受援地区的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支援工作期间在原单位原有的各项待遇不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不受影响,绩效工资按照其现任岗位(职务)上一级别的标准计发。

  (二)派往受援地区的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其发放下乡补贴,并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到艰苦地区工作补助。

  (三)派出人员对口支援时间计入晋升上一级技术职务所需的累计下乡工作时间,并在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先进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注意事项

  (一)派出人员对口支援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受援地区、受援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按照受援单位作息时间安排好各项工作。

  (二)派出人员往来一次全程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办要将此通知转发至所辖区属、街道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支持招募工作,发动、鼓励、推荐本单位优秀的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参与。

  我市卫生系统广大医疗卫生专业和管理人员,要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和关爱他人、团结互助的风尚,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讲感情、讲奉献、讲发展,积极踊跃投身到卫生对口支援甘肃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中。

  特此通知。

 附件:赴甘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报名表  点击下载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人:侯力群、杨艳,联系电话:25503213,2553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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