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龙岗东部及坪山新区的垃圾处理问题,并将可回收垃圾中的热量用于发电,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垃圾电厂由深圳市政府立项并颁发了深圳市二○○九年度重大项目证书。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田心社区兔岗岭,建设单位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该公司拟投资15亿元,建设一座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垃圾3000吨。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因该建设项目部分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该项目属于“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现予公示,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面积约57100.5m2。公示时间为2009年10月11日-2009年11月10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选址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书面材料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联系,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83949430 传真:83949381
潘先生 联系电话: 26530231 传真:2653000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一日
拟选址范围坐标:
36626.09,151634.42;36674.17,151505.01;36698.39,151223.36;36920.77,151242.74;36912.95,151265.03;36910.44,151379.82;36893.79,151447.36; 36829.07,151609.96;36807.72,151649.17;36626.09,151634.42止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