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J209-0007宗地(沙头角中学)位于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以南。2009年11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H-2009-0047号),2010年4月签订深地合字(2010)3011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其中规定:用地面积为26869.8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中学用地,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主体建筑物性质为教学用房,建筑覆盖率≤30%,建筑容积率≤0.77,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065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10650平方米、保留教学用房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多层。
现该局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J209-0007宗地变更规划设计条件事项公示如下:
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从20650平方米提高至26190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从原来的10600平方米减少至4586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从原来的10050平方米提高至21604平方米。
二、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三、公示期7天(自2012年4月2日至2012年4月8日)。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发布。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一楼大厅
2.项目用地现场
联系人:王工,电话:25357066,传真:25356213
附件详见:http://www.szpl.gov.cn/xxgk/tzgg/csghgg/201204/t20120405_72075.htm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