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鹏城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浩瀚盈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向我局申请调整项目用地建筑物限高。该项目用地位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涌中心区,环城西路以东、金葵西路以南,用地面积96981.41平方米。2008年4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H-2008-0020号):规定容积率≤2.62,总建筑面积237700平方米;局部建筑高度控制为≤75米,其他高度控制为≤50米;建筑物退用地红线为:西北边≥10米、北边及东北边≥23米、东南边及西南边≥8米。现该两司申请调整该项目用地建筑物限高为≤75米,局部不超过100米。由于调整建筑物限高涉及调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建筑物高度调整为≤75米,局部不超过100米。
二、该项目用地建筑物退用地红线调整为:临环城西路一侧以及临高速公路匝道一侧≥15米,临葵坪路一侧(含葵坪路与金葵西路交叉口)≥23米(含绿化带),临金葵西路一侧≥12米。
三、该项目用地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四、公示期7天(2012年8月25日至2012年8月31日)。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同时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发布。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一楼大厅
2.项目用地现场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25357066,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